2017/11/8 9:32:46 1145
日前,从市文明办传来喜讯,集团公司受到扬州市委、扬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发文表彰,荣获“2015-2016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”称号。这是继去年被评为“江苏省文明单位”以来,又一次获此殊荣,充分体现了省、市文明委对我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。
扬州市文明单位每两年一评,近年来,在高邮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高邮市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,我公司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积极开展扶贫济困、慈善爱心活动,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,提升职工队伍素质、企业文明程度和社会品牌形象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此次文明单位评审经过自查申报、初评推荐、在线测评、推荐上报、考评公示、暗访调查、实地考察等环节,历时数月的严格评审,我公司最终获此殊荣。
“市级文明单位”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,是对一个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与评价,我公司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,乘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东风,再接再厉、锐意进取,为高邮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建宇更大的贡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