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10/9 8:51:34 1434
近日,我公司被江苏省文明委员授予“2013-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江苏省文明单位每三年一评,三年来,在高邮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高邮市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,我公司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积极开展“志愿服务”活动,持续深化“道德讲堂”活动,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,提升职工队伍素质、企业文明程度和社会品牌形象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此次文明单位评审经过自查申报、初评推荐、在线测评、推荐上报、考评公示、暗访调查、实地考察等环节,历时半年的严格评审,我公司最终获此殊荣。
“省级文明单位”是省委、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,是对一个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检验与评价,我公司将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,再接再厉、锐意进取,为繁荣市场,服务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