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12/3 1452
卜炽斐
近日,在公司的安排下,我前往扬州参加了由扬州市建设教育协会组织举办的“工程总承包(EPC)管理实务高端培训班”培训。时间虽短却收获不少,现谈谈我对本次培训的一些体会。
2017年2月21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,其中指出,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,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。
工程总承包又称“交钥匙承包”,是国际建设活动中广受青睐的发承包方式,它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,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、勘察、设计、采购、施工、试运行(竣工验收)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。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、安全、工期、造价全面负责。它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、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,综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,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,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,提高投资效益。
而工程总承包模式按照过程内容主要可分成:DBB模式(设计-招标-施工总承包)、DB模式(设计-施工工程总承包)、EPC模式(设计-采购-施工总承包)、PMC模式(项目管理承包)以及PPP模式(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程总承包)。
本次培训主讲内容为EPC总承包模式,其尤为适用对于有生产产品要求,工艺较复杂的项目。与传统承包方式相比,EPC总承包存在以下优点:
1、由于总价固定,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(不过业主转嫁了风险,同时增加了造价)。当然,EPC总承包也存在不足:质量的保障全靠承包商的自觉性。承包商可以通过调整设计方案包括工艺等来降低成本(会影响到长远意义上的质量)。因此,业主对承包商监控手段的落实十分重要,而EPC中业主又不能过多地参与设计方面的细节要求和意见。所以,EPC模式是信任加集成。
2、业主把工程的设计、采购、施工和开工服务工作全部托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,业主只负责整体的、原则的、目标的管理和控制,总承包商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,能运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业主和承包商自身创造更多的效益;提高了工作效率,减少了协调工作量;
3、设计变更少,工期较短;
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、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,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,避免了设计和采购、施工的矛盾,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、疏忽引起的变更,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,缩短工期。从EPC的实践来看,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,甚至高出很多,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。对承包商来说,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,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。对承包商来说,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,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,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。
目前,国内EPC主要是专业工程EPC,如家装、消防、石油化工、电力等,他们依靠自己在工艺和技术方面的优势,通过提升综合管理能力、采购能力和后期的服务能力,来提升整体的工程管理能力,已经在实际运行中取得初步的成功。但对于我国传统施工总承包企业而言,仍存在设计能力的不足、采购能力的不足、设备调试能力的不足、项目整体策划能力的不足、复合型管理人才缺乏等各方面因素。
目前国内的EPC都是“假EPC”,但这是必经阶段。作为施工单位,想做好EPC,首先要培养设计人才,真正做到设计施工一体化,这个需要花时间花代价的。
因此,想要实现EPC转型,需要培养各类人才,尤其是既掌握设计又掌握施工的高端人才,公司任重而道远。